随着复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食品企业对于怎样规范生产使用和标识复配添加剂也越来越关注。
一、什么是复配食品添加剂
根据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区别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商品化的食品添加剂的主要依据有:
(1)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所有添加剂(辅料除外),都需要在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需要有共同的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
(2)商品化的食品添加剂,其中为了贮存、稀释、分散等保护此食品添加剂而加入的其他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添加剂是不允许在最终使用的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
二、配食品添加剂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选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各种食品添加剂成分应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
2.实际添加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的过程中,应保证各食品添加剂的最 大使用量都符合GB 2760的规定。
3.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 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三、复配食品添加剂在标识中如何体现
方式一:体现其复配的属性
例如:“配料:猪肉、淀粉、复配水分保持剂(三聚 磷酸钠、焦磷酸钠、麦芽糊精)。”
方式二:直接在配料表中分别标识
例如:“配料:猪肉、淀粉、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麦芽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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